商家称异物有待商榷相关部门检测同批次酸奶
汇通超市城北商都相关负责人梁先生表示,从徐女士提供的黑色异物来看,究竟属于纸张类还是胶装类物品现在尚不清楚。
产品在保质期内,作为商场来说,其管理上不存在过错。而厂家表示,酸奶是打开后再送过来,因此酸奶里的异物到底从何而来还有待商榷。
梁先生表示,商家出于维护顾客利益,在顾客与厂家间协调,最终,厂家愿意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,主动赔偿1000元,算是主动承担责任和履行法律赔偿义务。
26日,龙马潭食药监局也来到现场,抽检了同一批次的酸奶,并未发现同样的黑色异物。梁先生表示,目前,同一批次的酸奶已经被龙马潭食药监局带回检测,若检测出来的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,存在相应的污染或者有害物质等,厂家将承担相应的责任,该罚则罚,该赔则赔。
但对于徐女士提出的1万元赔偿,用于产品检测和清洗肠胃,梁先生表示,目前超市和厂家都表示明确拒绝,若徐女士执意索赔,可再次向消协或食药监局投诉,或者通过司法渠道。目前,厂家也拒绝了1000元的赔付。